二十五歲很長,有三百六十五天,有八千七百六十小時,有五十二萬六百分鐘,有三百一十五萬三千六百秒。
這數字很長。
但體感時間更長。
單是半年,單是半年就讓人感覺是十數到數十倍的長度。
二十五歲很長。
長到令人窒息,長到令愚魯的人想要自盡,長到令人感覺一天二十四小時恍若一直都過不完。
長到令人想哭。
二十五歲,掌握了似乎夠安身立命的知識,在社會踏步的同時跌入泥沼。
這才總算明白,什麼是:“大道理誰都懂,沒體驗過就是白談。”
二十五歲,這代表了人生四分一的數字,在這瞬間,我只感覺我白過了二十五年。